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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在复发鼻咽癌治疗中有优势质子放射治疗局部复发鼻咽癌 ——附6例临床报告 患者男性,37 岁。因鼻咽低分化鳞癌放疗后 2 年,血涕 3 月余入院。MRI 检查 提示右侧鼻咽顶后壁复发,再次取病理为低分化鳞癌。给予质子治疗 60 CGE/30 F。 治疗中未见明显不良反应。治疗后4年复查片(右图)示肿瘤完全消失,鼻咽部粘膜光滑。 【目的】鼻咽癌根治性放射治疗后,局部复发率约为 20% ~ 40%。局部复发鼻咽癌患者仍可考虑再接受放射治疗,再程放疗60 Gy或以上获得5年生存率为9% ~ 21%。由于首程放疗已经使肿瘤周围正常组织器官受到一定剂量的照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伤,再程放疗要求尽量避免同一正常组织器官受到过量重复照射,避免加重并发症的发生。此时,质子射束由于其博拉格峰的物理剂量优势,可以使肿瘤后方的剂量为0,肿瘤前方的剂量低于肿瘤内的照射剂量,所以在复发鼻咽癌再程治疗中质子治疗具有潜在的优势。本文总结了山东淄博万杰质子治疗中心在2005年1月至今治疗的6例复发鼻咽癌的临床结果,初步评价质子放射治疗在局部复发鼻咽癌再程放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材料与方法】2005年1月至2008年4月共6例放化疗后局部复发的鼻咽癌患者接受并完成质子治疗。其中4例男性,2例女性,中位年龄59.5岁(37~68岁),病理均为低分化鳞癌,根据病理或动态影像学观察及临床表现诊断为局部复发,并无区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根据1992年福州分期标准进行再分期,Ⅰ期1例,Ⅳ期5例。所有患者均接受过面颈联合野为主的放疗,鼻咽部中位处方剂量为70.15Gy(61~71.36Gy)。至接受质子治疗的中位时间为34个月(21~83个月)。6例患者均用IBA质子治疗系统治疗,鼻咽部中位剂量为70CGE(60~72 CGE/30~36次/6~7周),2~2.2 CGE/次。 【结果与讨论】全组病例均完成全程治疗,随访从质子治疗结束至2009年4月2日,中位随访时间25个月( 9~48个月)。到末次随访时,4例患者存活(存活时间分别为xx月),并且局部肿瘤完全控制。存活患者中,1例在治疗后31个月时出现右下颌淋巴结转移,经xx治疗后控制。死亡的2例病人中,其中1例在治疗后9个月出现鼻咽部大出血死亡;另外1例在治疗后13个月出现脑转移死亡,但鼻咽部病灶完全控制。患者在治疗期间唾液腺、口腔和咽部黏膜、皮肤、血液的急性反应为1~2级;患者接受质子治疗时已经存在的口干、皮肤纤维化、肌肉萎缩无进一步加重,未观察到鼻咽粘膜感染坏死和放射性脑损伤。1例质子治疗后4年后头痛、舌根活动受限;1例质子治疗后1年出现上齿部分脱落,复核质子治疗计划,牙齿未在治疗区域,考虑与前程放疗相关。 据相关报道复发鼻咽癌再程放疗出现的主要严重晚期并发症为鼻咽粘膜感染坏死和(或)大出血(发生率为35.6%),1、2、3年总生存率分别为 65.9%、49.6%、41.6%,1、2、3年局部无进展生存率分别为96.4%、88.4%、85.3%。笔者组有1例出现大出血为16.7%,1 年生存率为83.3%。质子由于其物理剂量学优势决定了在复发鼻咽癌治疗中的作用,和目前广泛使用的高能光子和电子线相比,质子能使放射线的吸收剂量更精确的集中在所需要治疗的肿瘤靶区,使肿瘤获得比常规放疗更高的照射剂量和(或)分次剂量,同时显著减少肿瘤周围重要器官的照射剂量达到保护正常器官的目的。 【结论】质子对复发鼻咽癌再程放疗是安全有效的,在肿瘤局部控制率,延长生存时间,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有明显优势。因为本组治疗病例数较少,需要更多病例进一步研究。 |